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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丝”“拍黄瓜”是餐馆常见的爽口凉菜,然而,它却让多家餐馆“翻车”了。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米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因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于店内加工切配黄瓜丝作为凉皮配菜,在店内及美团外卖平台经营含有配菜黄瓜丝的凉皮。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罚款5000元并没收119元。此外,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桌福小吃店、上海哆美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餐饮企业,也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而销售含有黄瓜丝的凉皮被罚。
奔流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湖南株洲一家火锅店因销售“拍黄瓜”遭到顾客举报。天眼查App显示,截至目前有多地餐饮店也因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事果蔬拼盘制售、冷菜、冷荤、熟食、卤味制售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增加果蔬拼盘制售、冷菜、冷荤、熟食、卤味制售的,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等。
众所周知,黄瓜丝与凉皮是绝配,这种搭配没问题,但有些餐馆为什么会被罚?从事餐饮工作的谢先生告诉奔流新闻记者:“我们通俗地称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为‘凉菜证’,制售‘拍黄瓜’‘凉拌木耳’等常见凉菜,是要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的。”谢先生认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商家依法经营本身没错,但办理冷食许可有门槛要求,办齐各种设备需要相应的资金投入,有些小店承担不起。为此,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结合实际考量很有必要。
文·图丨奔流新闻记者 徐静雯